4月8日,國家發改委發布《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環資規〔2024〕337號和《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環資規〔2024〕338號文件的通知。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和規范節能降碳專項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提高中央資金使用效益,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節能降碳和污染治理的積極性,制定了《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和《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兩個專項對項目支持范圍與標準、投資計劃申報、計劃下達及后續監督管理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范。
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專項重點支持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重點領域環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節水等方向, 重點支持內容包括: (一)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收 轉運體系建設,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和提標改造,廚余垃 圾資源化利用,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等項目。 (二)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等。支持電鍍、皮革、有色金 屬、印染、制藥等涉重金屬行業及鋼鐵、水泥、焦化等行業先進 清潔生產技術示范項目。 (三)重點領域環境治理。支持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治理、 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項目。支持國家批復的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項目。 (四)水污染治理和節水。支持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和污泥處 理設施及城鎮污水管網新建和改造,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 海水(咸水)淡化工程及關鍵材料裝備示范工程,重點行業節水 改造,礦井水等非常規水利用設施,中央和國家機關節水改造等 項目。 (五)其他。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重大事項需 安排支持的項目建設,包括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項目建設等 安排標準: (一) 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和重點行業節水改造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15%控制, (二)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20%控制, (三)其他建設項目按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40%、60%、70%、70%控制,單個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 1 億元(全額補助的地區除外)。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項目原則上全額安排。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重點支持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循環經濟助力降碳等方向,重點支持內容包括: (一)碳達峰碳中和先進技術示范及應用項目。 支持“雙 碳”領域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示范效應明顯的項目建 設,重點支持列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的項目。支持 國家碳達峰試點城市和園區使用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 替代化石能源示范項目。支持規模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建 設。工業重點領域綠色低碳技術攻關項目通過其他資金渠道支 持。 (二)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項目。 支持電力、鋼 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焦化、紡織、造紙、印染、機 械、數據中心等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重點用能單位 和園區能源梯級利用、能量系統優化等綜合能效提升,供熱基礎 設施節能升級改造與綜合能效提升,中央和國家機關節能改造 等。 (三)循環經濟助力降碳項目。 支持園區循環化改造、國家 “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和資源循環利用基地等升級改造,支持規 模化規范回收站點和綠色分揀中心建設,以及廢鋼鐵、廢有色金 屬、廢玻璃、廢橡膠、廢舊汽車、廢舊電池、廢棄電器電子產 品、廢舊紡織品、退役風電光伏設備等廢棄物循環利用。支持退 役設備再制造。支持以農林剩余物資源化利用為主的農業循環經 濟項目。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環快遞包裝、“以竹代塑”產品 生產、廢塑料回收利用。支持尾礦(共伴生礦)、煤矸石、粉煤 灰、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支持生物質能源化利用。 (四)其他。 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重大事項需 安排支持的項目建設。 安排標準: (一)列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的參照技術攻關管理并按支持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30%控制, (二)其他碳達峰碳中和先進技術示范及應用項目、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 節能降碳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控制, (三)循環經濟助力降碳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15%控制,單個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 1 億元。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項目原則上全額安排。 詳細閱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404/t20240408_1365534_ext.html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404/t20240408_1365533_ext.html